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4-09-26
连日以来,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对近十年来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从严整肃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截止8月29日,该院有关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已完成,并报威信县委群教办和督导组审核。
据了解,该院近一年来,通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迎来送往、接受吃请、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有效提升了队伍形象和检察公信力,但制度上的漏洞还不同程度存在。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四风”问题,在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第三阶段之际,该院把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作为主要任务,聚焦“四风”问题,力求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形成一整套制度体系。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雄介绍,该院最迟在2014年年底前力求从人事制度、财务制度、机关管理等方面对既存的制度进行了深入改革,对机关经费、公务车辆、公务接待、上下班考勤、八小时之外管理等方面作出更细、更严、更科学的规定,以期从制度上有效堵住“四风”问题的漏洞。经统计,该院此次共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规定共13项。其中,予以废止的4项,需修订完善的4项,需要新建的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