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6-12-20
近日,麟凤镇人民法庭对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赔偿纠纷案件进行了成功调解,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黄某承揽石某的房屋修建,2016年2月23日,徐某在为该房屋修建的过程中不慎坠楼死亡,留下一对年幼的子女和年迈的父母,使得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事件发生后经云南省麟凤镇综治办和派出所调解,被告黄某、石某口头同意赔偿原告288000元,并支付了120000元,其余款项二被告一直未给付。2016年5月,原告徐某家属诉至该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扣除已支付120,000元后的各项损失,共计174,52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系好乡亲间的和谐关系,承办法官在庭前数次进行悉心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扣除诉前被告黄某、石某各支付给原告的6万元后,被告黄某、石某分别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万元、8万元。调解达成协议后,为避免原告因分配赔偿款再起争议,承办法官从该案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建议原告对赔偿款的分配进行协商,通过协商原告就分配赔偿款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使该案真正“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