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3-07-02
利用农村“单身汉”着急成家、警戒心不强的心理,以给其介绍女友为手段骗取被害人钱财的毛某。近日,经云南省威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7月至10月期间,毛某在云南省威信县罗布镇村民胡某家帮其修建房屋期间,得知胡某和同村村民杨某是单身后,以给二人介绍女友的理由索要介绍费,分别骗取胡某人民币3900元、杨某人民币2425元,共计人民币6325元。 2012年11月27日,被害人胡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后于当日将毛某抓捕归案,经审讯,毛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