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找问题
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5-09-14
为贯彻全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精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依法、及时、准确地办理每一起案件。该院按照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对2013年至2014年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案件评查活动领导组,由副检察长宋思万组长,专职检委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为了使评查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还抽调了公诉科、侦监科、控申科、反贪局、研究室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对此项评查工作进行交叉评查。该评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员开展自查;第二阶段由案件评查组对案件进行抽样评查。整个评查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主要以案件卷宗及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逐案逐卷审查,通过评查小组详细阅卷、翻阅资料、查阅相关法律规定、评查组集体讨论等程序,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判。
二是分解任务,随机抽评。按照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该院对2013至2014年来已办结的各类案件开展全面评查,细化了评查任务。其中反贪部门抽评了17件、反渎部门4件、公诉部门9件、侦监部门9件、民行部门2件,控申部门5件、预防职务犯罪部门3件。随机抽评的48件案件分解落实到人,根据该院制定的案件评分标准,进行认真的细化打分。
三是抓三个结合,确保评查效果。一是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相结合,全力促进社会稳定。严格按照每件案件评查结束后,由评查小组写出书面意见,对评查的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适用、办案作风、社会效果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评查意见;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规范司法行为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评查活动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建”要求,遵循全案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质量提高的过程,转化为加强执法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三是开展案件评查活动与制度管理创新相结合,完善健全案件评查长效机制。以评查活动为契机,对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提高,建立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通报、限期整改、评查结果与奖惩挂钩制度。
四是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经抽查的48件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等方面均未发现执法过错或瑕疵,经得起实体法、程序法相应要求及标准的考验。但也存在法律文书制作马虎草率,填写不完整,有错别字;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说理不充分,存在语句不通顺;案件材料统筹整理不统一,卷宗装订不完整,封面填写不规范;检察建议针对性不强,不具体、跟踪监督不落实;笔录制作不够规范,部分笔录中有污点的地方当事人没有按指印;随案移送的物证清单填写不完整;公诉部门有部分案件没有告知未成人监护人相关权利及业务;讯问犯罪嫌疑人不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到场;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没有到场情况下形成的笔录,未经补正而作为定罪证据使用;对侦查机关有程序瑕泚的物证、书证未经补正或者做出合理解释,仍然作为定罪证据使用;有部分案件未作风险评估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