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2-10-29
2012年10月26日,在威信县司法局高田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持调解下,随着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这起林地争执信访纠纷终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2012年10月16日,威信县高田乡马家村埂上村民小组的杨永全因林地争执纠纷到高田乡政府上访,高田乡党委政府领导对此林地争执信访纠纷高度重视,立即指派高田司法所前往调查调解。
高田司法所经多方的调查了解后,事情的来龙去脉逐渐明朗,事情还得从2005年说起,2005年1月20日,马家村埂上村民小组的杨永全自愿将其自己的林地“土地儿包包”地块承包给本村民小组的刘相晋造林,其承包的面积为10亩,四至界限:东面:刘启阶林界,南面:齐沙子坡下盘龙寨老路,西面:熊顺伦和杜兴发的田边横过,北面:李登高林界至陈茂金田边过大坟。在造林合同上双方协议:“在六年后在此地块里的造林都不能成功,此承包的土地归还杨永全”。2011年3月,六年的合同时间到了,此地块里的造林没有成功,双方当事人就此承包地块的归还发生了争执而引起矛盾纠纷,经马家村调委会、高田乡林业站等部门的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均未达成调解协议。
2012年10月26日,高田司法所在做好收集证据材料等相关准备工作后,调解工作在高田司法所进行,在调解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让纠纷双方当事人分别提出各自的意见和方案,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本着互相谅解互相谦让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劝导,并向双方当事人详细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和邻里关系的和睦原则,提出了调解意见。
经过高田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得到了双方的认可。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并签订了《人民调解调解协议书》,使这起林地争执信访纠纷案终于得到圆解决。
至此,这起林地争执信访纠纷,在高田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