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6-11-18
为及时贯彻落实《昭通市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昭政办发〔2016〕131号)文件精神,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积极稳妥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威信县强化五措施开展非法集资整治行动。
一是摸清风险底数。各乡镇、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采取部门排查、行业排查、互联网排查、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运用各种有效手段,针对重点领域可能存在的重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县人民银行、银监局驻威办事处督促金融机构开展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排查,广泛摸排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切实做到应查尽查。
二是稳妥处置风险。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可疑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开展风险评估,确定牵头处置部门稳妥处置风险。并及时进行初步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报告县政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就重要线索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在风险处置工作中,充分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资金损失及信访维稳等因素,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刑事手段分类处置,平稳有序化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权益。
三是依法打击犯罪。各乡镇、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稳妥处置,防止风险蔓延扩散,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是强化宣传维稳。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通过普法教育、风险提示、广告资讯排查等手段,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净化地方金融环境,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整治与维稳并重,涉稳苗头风险及时报告,维稳部门和信访部门实时掌握、处置涉稳苗头风险,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做好受害人思想引导、情绪疏导、利益维护,力争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社会稳定。
五是健全长效机制。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落实监管政策和措施,明确监管责任,严防监管真空。各乡镇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将防控和处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确保本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监管防范和处置不留真空,建立健全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威信县政法委 作者:熊有龙 【责任编辑:王宗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