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6-12-20
近日,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麟凤镇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当从法官手里接过前妻周某支付的抚养费后,杨某紧握着法官的手感慨地说:“真没想到这么快,而且没花一分钱的诉讼费,就把我子女抚养费的问题给解决好了”。
家住威信县麟凤镇的杨某与周某于2002年结婚后,双方生有三个子女,因双方感情不和,双方于2015年3月到威信县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双方离婚前协议约定三个子女均由杨某抚养,周某每月给付500元抚养费。离婚之后,周某便外出打工,至今未向杨某支付抚养费,多次追要未果。
6月10日,杨某来法庭准备起诉要求周某支付抚养费。了解情况后,法官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明确且涉及婚姻家庭关系,宜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遂通过电话与远在浙江打工的周某取得联系。通过耐心的向周某释法析理,双方最终通过电话达成调解协议按照先前达成的离婚协议履行,三子女由杨某抚养,周某自愿每月支付500月抚养费,至最小的子女能独立生活时止。调解后次日,周某便先汇了5000元到庭,并承诺及时按月兑现。
近年来,麟凤镇法庭对一些婚姻家庭、小额债务、轻微的财产损害赔偿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通过诉前调解处理。不仅为群众减轻了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同时,提高了诉讼效率,促进了社会和谐。
文章来源:麟凤镇综治办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