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6-12-19
今年以来,为了有效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纪意识,帮助其更好地认识自我,重塑生活信心,尽快融入社会,水田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新思路,确保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关心思想。个别罪犯入矫后,服刑意识淡薄,对社区矫正监管存在无所谓态度,遇到此类情形,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把握矫正宣告这一关键环节,明确告知矫正人员社区矫正的含义、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及相应的权利义务,使其明白自己的在刑身份,找对定位,端正态度,并及时通过走访家庭、谈心等方式弄清思想根源,并加以关心,加强教育。
强化监管。采取手机定位+汇报+走访的工作管理方式强化管理,坚持每天使用手机定位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每月规定见面次数,社区矫正对象每月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司法所不定期深入到社区矫正对象家中进行走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制定“教育引导、加强管理”的矫正方案打下基础。
尊重人格。注意保护矫正人员的人格尊严,严禁泄露矫正人员个人信息;矫正人员每次报到、教育谈话、电话抽查时使用文明语言,不辱骂、不歧视;矫正人员倾吐诉说生活中思想上解不开的问题及咨询法律问题,都耐心倾听并认真解答,把社区矫正人员当朋友一样看待,以充满人性化的关怀温暖和感动矫正对象,努力让服刑人员感到温暖,找到被尊重的感觉,消除他们的心理压力。
重视帮扶。社区矫正人员心理上普遍存在自卑、抑郁和愧疚等现象,长期服刑脱离社会生活的和过失犯罪的矫正人员尤为突出。为疏导矫正人员心理障碍,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坚持以矫正对象的利益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 “矫正先矫心”,从根源上消除矫正人员的负面心理,重塑其责任感、自信心和荣誉感,使矫正人员不断改造、充实、完善自我,从而达到提升矫正质量,确保实现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工作目标。
文章来源:水田镇综治办 作者:余清海 【责任编辑:王宗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