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县委政法委的职能,协助县委领导管理政法部门干部,强化领导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增强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的监督;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县委610办公室的职能;负责防危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收集有关信息;协调和组织各部门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反邪教的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行政单位(含610办公室),编制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1人)。内设机构有综治办、维稳办、政工科、执法监督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全县政法综治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进新时代政法工作改革创新,为威信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1、加强依法治理,护航平安威信建设。继续落实《威信县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车站、进公园、进寺庙活动。
2、突出各重大会议、节假日安保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突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确保政法综治工作目标实现。
4、突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5、突出创新活动载体,切实加强平安细胞工程建设。
6、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注重源头治理。特别是排查化解重点工程建设矛盾纠纷,确保成贵高铁、隆黄铁路、昭泸高速、宜毕高速威信段,南部新区等重大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7、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黑恶势力。
8、强化综治中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以网格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坚持“边建设、边运行、边完善、边达标”的工作思路,加强综治信息化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1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18万元(本级财力146.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1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4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18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46.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15.065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31.11万元。其中:
办公费6.815万元.
电费1.5万元。
邮电费1.5万元。
差旅费3.5万元。
会议费1.5万元
公务接待费2.51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5.265万元。
其他交通费8.5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146.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33.78万元增加12.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2人,增加部分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预算收入146.18万元全部安排用于机关运行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0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1.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6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8 %;公务接待费支出2.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5.265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265万元 。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51万元,与2017年对比减少0.005万元,下降了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