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清余 来源: 发布于:2022-06-15
近日,县公安局接到双河乡天池村一姓陶的苗族女子报警称其孩子被陌生人抢走,经县公安局民警多方寻找到当事人后,才知是其丈夫(唐某某,男,22岁,贵州省黔西县人)欲强行将双方所生孩子带回贵州省黔西县男方家中而造成冲突,事情发生后,女方陶某某以割腕的方式“自杀”,同时谎称孩子被陌生人抢走而报警。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安排双河派出所,协同司法所及双河乡连夜调处,最终化解此矛盾纠纷。
此事主要是男方唐某某欲强行将孩子带回贵州省黔西县而与女方陶某某吵闹,女方不答应却因争不过男方而以割腕自杀的愚蠢方式相对应,女方再谎称孩子被陌生人抢走而报警,实在是无视法律,无视警力资源的珍贵,皆因自身素质低下而闹得满城风雨。
深夜召集双方当事人及陶某某亲属在派出所做思想工作。
陶某某割腕自杀,因民警及时抢救及时阻止一场悲剧。
男方唐某某欲强行将孩子带回贵州省黔西县,工作人员正在对其作思想工作并进行教育。
如今,割腕自杀的陶某某基本恢复,已经可以照顾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