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3-10-11
为切实搞好引发申诉、信访、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调解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和执行案件中程序性结案的案件这三类案件的摸底评查工作,威信县人民法院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三类案件摸底评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将该院长期坚持的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工作与此次活动有机结合,对列入评查的89件案件逐案评阅,并从几个方面强化落到实处。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确保活动的有效进行提供组织保障。及时召开大会总体动员部署,要求全院干警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行动到位,务必达到活动目的。二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组,并设立活动办公室。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从开展活动的起止时间,案件评查数量、范围及内容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使活动的开展能够有章可循。四是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摸底排查,选定搞准应当列入评查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五是通过专项活动对案件进行评查,进行总结交流,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通过为期四个月的努力,该项活动现已圆满结束。该项活动的开展,对不断提高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