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4-11-17
11月14日,我县法学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县委副书记任有恒,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陶勇,县人大副主任杨应伦,县政协副主席晋家荣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威信县法学会章程(草案)》和《威信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了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陶勇当选为第一届会长。
任有恒在讲话中代表县委、县政府对我县法学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刚刚胜利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角。县法学会的成立是我县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结束了我县没有专业法学研究结构的历史,填补了我县法制建设的空白,标志着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向着专业化、科学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推进法制威信建设、平安威信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任有恒强调,当前我县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广大法学工作者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学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法学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进全县法制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群众关心、政府关切及政法工作面临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法律这一重要武器的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牢牢把握正确的法学研究方向,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争创一流的法学会。
就县法学会今后的工作,陶勇表示,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要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找准工作重点,积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要加强法学会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使法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