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政法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制定六条规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4-03-31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明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净化执法环境,有效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和战斗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着力打造过硬政法队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整体形象的满意度,威信县政法委结合当得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六条规定切实加强政法机关和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威信县政法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查找差距,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执行难、司法不公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一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其委托人的宴请、钱物、娱乐、旅游等和向当事人索取、摊派、报销办案费用;二是严禁参股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利用职权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三是严禁怂恿、误导案件当事人缠诉闹访或为案件当事人出谋划策;四是严禁接受企业及个人任何形式的赞助,因工作原因进行慰问的,必须报经县委政法委审批同意后方可接受,慰问物品及资金必须用于开展工作,禁止私分、挪用;五是严禁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拖延办案、互相推诿,对不属于政法部门受理的案件,应告知群众向哪个部门报案、投诉;六是严禁在执法办案中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今年以来,威信县政法各机关始终坚持以执法为民为目标,当好百姓权益“守护神”。积极响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政法干警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全面推进“平安威信、法治威信”建设,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执行难、司法不公等问题,切实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赢得了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