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乙在黔西县落网,威信瑞丰大酒店价值10万余元的香烟被盗案的销赃渠道得以查清,标志着整个香烟被盗案得以成功告破,整个案件具体情节逐渐浮出水面。
2012年11月5日早上八时二十五分,威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县局指挥中心“110”指令:县城辖区瑞丰大酒店楼下超市在昨天晚上被人砸坏玻璃盗走超市里价值十余万元的香烟,请求出警处理。
接到指令后,威信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安排技侦民警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经工作,在现场砸坏的玻璃门上提取到可疑血迹,其它没有提取到有价值的东西。调取超市安装的视频,视频中只能反映出是三人开娇车谋面作案,车牌模糊不清,车身颜色为红色。通过DNA数据比对,由于数据库中没有犯罪嫌疑人DNA数据,无比对条件,无法确定嫌疑人。大队及时调整侦查思路,将案件情况及时向市局行动技术支队反馈,请求支持,通过市局行动技术支队与办案民警的共同努力,2013年1月8日,锁定镇雄县人朱某某、王某甲、王某乙、罗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1月17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被镇雄县警方抓获、2月22日犯罪嫌疑人罗某某被威信警方抓获、4月1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在浙江省东阳市落网。
经审讯,三人均交代了在2012年11月5日凌晨流窜到威信县城盗窃瑞丰大酒店楼下超市十余万元香烟的犯罪事实。但香烟交由王某甲处理,王某甲对香烟下落决不交代。5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乙在黔西县落网。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乙供述了其于2012年11月7日以33000元的价格从王某甲处收购香烟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罗某某已被依法逮捕,王某甲、王某乙已被威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内审、外查、追赃工作正有序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