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2-11-16
为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长安派出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派出所与各机动车车主、驾驶员一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一车一档,让广大车主和驾驶员了解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和自身的责任、义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是按季度召开安全学习会议。派出所坚持每季度召集辖区机动车车主、驾驶员召开安全学习会议,会议主要就本季度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进行通报,以案讲法,切实增强广大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确保不超员、超载、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尽量避免人为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三是加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派出所坚持每月深入辖区村、社道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和交警大队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完毕的路段,采取设置提示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保障措施,必要时安排警力进行重点管控,确保辖区不发生因道路隐患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加大查验、查处力度。依托路检路查,把客运车辆作为重点,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疲劳驾驶,超载等不按规定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告诫所有客运驾驶员,严禁将客运车辆驶入社级路面,严禁驾驶存在安全隐患车辆上路载客,联合运管共同管理,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做到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严防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今年以来,长安派出所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交通管理工作,辖区内未发生交通安全致人死亡事故,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井然有序,为辖区交通安全管理营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