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5-12-18
为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教育效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服从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罗布司法所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罗布司法所所长杨平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认真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必需履行的义务和要求进行了细致的讲解,从社区矫正的概念、意义以及如何主动接受社区矫正、拒绝改造的后果等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怎样才能做好”。
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严格具体的要求,要求各矫正对象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规范,时刻注意自己的特殊身份,以积极的态度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完成矫正工作任务。
此次活动的开展有效警示了社区矫正对象,有效端正了社区矫正对象态度。社区矫正对象也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接受矫正,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