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4-12-03
为使社区矫正人员修复社会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纪律意识,培养劳动观念、强化社会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的管理。根据《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近日,水田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对水田花房子、水田烈士陵园、镇街边绿化带等多处进行了清理的社区服务劳动。在劳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劳动积极性都很高,受到了群众的肯定。
此次公益劳动充分发挥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惩戒、教育和塑造功能,成为了社区矫正人员塑造心灵、感化教育、融入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使矫正对象充分认识到,要努力改造,洗刷污点,力争早日成为自食其力和对社会有益的新人。
通过参加劳动,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切地体验了在劳动过程中给别人和自己带来的满足和充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