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3-08-13
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托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做好对矫正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旧城镇于8月12日组织全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
在教育学习会上,镇司法所所长客地指出矫正对象近一段时间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并组织矫正对象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
派出所所长对矫正对象进行了训诫,要求矫正对象明确自己的身份,严格服从监管,要求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思想学习汇报和外出请假等各项规定。
社区矫正志愿者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心理辅导。
会后,组织了社区矫正对象到旧城镇敬老院进行公益劳动。矫正对象在敬老院擦桌子、扫地、清理门窗、洗衣服、洗被子等,敬老院的老年人们对于矫正对象这种回馈社会的行为表示肯定,深受老年人的欢迎。
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了社区矫对象思想、行为、心理等方面能够更好接受监督和改造,达到了预期的矫正效果和良好的社会效果。矫正对象都纷纷表态,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