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苗族彝族乡妥善处理原双河水泥厂厂址拍卖转让纠纷
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2-11-06
原双河水泥厂是双河苗族彝族乡在上世纪70年修建的乡镇企业,效益一直良好。进入新的世纪后,由于生产技术水平滞后、能量消耗多,环境污染大,是国家明令关停的五小企业。在2008年,乡党委、政府响应国家号召,坚决关停,多方筹资积极妥善解决职工的安置工作。关停后遗留的厂房,人去楼空。因无人看管导致安全隐患多,2009年还出现过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
乡党委、政府领导痛定思痛,2011年组织部分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深入水泥厂实地调研,找出解决方法。水泥厂土地原属双河村白岩、大石板两个村民小组,部分村民闻讯后,认为土地是他们村民小组的,应该由他们处理。乡党委、政府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乡党委副书记带队,组织召开了白岩、大石板两个村民小组村民会议,充分听取了村民们的意见和建议,阐述了乡党委、政府处置原双河水泥厂厂房的依据和方案。最后由白岩、大石板2个村民小组村民进行表决,通过了乡党委、政府提出的拍卖方案,拍卖后的收入按比例返还白岩、大石板2个村民小组部分资金,其余资金用作全乡公益事业。
截至10月底,已调处矛盾纠纷7起;调成6起,引导走法律程序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