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4-04-22
近年来三桃乡司法所以务实创新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的思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一是健全机构,工作网络规范化。工作机构配置到位,全乡7个行政村都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置到位,各村配置了一名人民调解员,每个村民小组长兼职信息员,从而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司法信息落实到位,规定各村司法调解员每月至少上报1条工作信息,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月至少上报3条调解信息,建立健全了信息报送机制。
二是完善制度,工作内容规范化。一是完善了例会制。乡司法所每月都按时召开司法工作例会,听取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汇报自己所管辖区域的社会治安、纠纷调解、隐患排查等工作,有的放矢的进行工作指导和开展工作。二是完善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乡司法所与各村、各企业都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签状单位做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或企业,乡司法所常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村各企业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指导处理,从而增强了大家的责任感。三是完善了下乡制。乡司法工作人员每月下乡不少于20天,同时必须深入村组农户调查了解情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三是抓司法队伍建设,创敬业型司法所。基层司法所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担负着千家万户的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责任重大。司法工作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作开展的好坏。针对这一特点,乡司法所加大培训力度:举办培训班,定期对各村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坚持集中学习制度,每季度司法所都组织全体司法工作人员学习理论政策、法律法规、交流工作经验。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为“法治三桃”创建做好铺垫。乡司法所通过办墙报、宣传栏、法制教育课、书写永久性或临时性标语等方式进行宣传;结合“千名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广泛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对群众的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教育;为中学和中心小学上法制教育课,引导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学会抵制不良习气,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