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过积极快速的介入,深入耐心的调解,威信县高田乡调委会又成功化解了一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外来务工人员死亡赔偿纠纷,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家住四川省岳池县九龙镇外安街的汤燕均是四川省强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雇佣的临时炊事员。2013年8月16日晚上,因突发疾病在云南省威信县高田乡钨城村公司施工队租用的房间发生意外死亡。事故发生后,其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组织亲属十多人向四川省强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老板卢某讨要说法,要求公司老板支付60万元的赔偿费,而工程老板卢某认为自身没有过错,汤某的死是在夜间的休息时间死亡,不愿意承担责任,随着事态的发展双方矛盾随时可能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械斗事件。
高田乡调委会获悉情况后,并及时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掌握的第一手材料,一方面分头与公司方和死者家属方沟通协调防止矛盾激化,另一方面在现场做好劝导工作,安抚死者家属,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主持调解,在调解中,死者汤某家属情绪激动,认为汤某是在公司施工队租用的房子里面死亡的,属于工伤,公司方应当按照工伤死亡标准进行赔偿;公司方则认为汤某属于晚上的休息时间突发疾病意外死亡,与工作无关,其死亡与公司无关,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双方各执一辞,争议较大,致使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经研究,乡调委会决定采用“一对一”的调解方式,分别同死者家属和公司方沟通、做工作。工作人员向公司方指出:汤某虽然死在晚上的休息时间,但出事地点是死在公司施工队租用的房子里,且汤某是公司雇佣的炊事员,本着照顾弱势群体,对职工进行人文关怀的原则,建议公司方对其死亡给予一定金额赔偿;同时向死者家属指出:汤某虽然死在公司租用的房子里,但死亡的时间不是上班时间,而是晚上的休息时间死亡,其死亡确实与工作无关,故不能等同工伤死亡处理,你们家属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应该心平气和,同公司好好协商,不能采取过激行为。
通过乡调委会工作人员多日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疏导、协调,双方在调解中都逐步趋于理性,8月19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由四川省强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汤燕均家属的丧葬费、供养老人抚恤金、子女抚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9万元(大写:壹拾玖万圆整),并当场进行了给付。
至此,一场随时可能激化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在死者家属的连连感谢声中得以平息,确保了地方的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