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3-08-19
8月18日,高田乡综治维稳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房屋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并当场履行了协议。
2013年8月5日下午3:30分,威信县高田乡马家村蒿坝村民小组村民黄开雄雇请挖挖机拆除自己的老房子准备搞重新建房,在拆除过程中,挖挖机拆倒的水泥板把相邻村民邹符友水泥板平房的墙子打开裂缝,造成村民邹某就房屋的损坏的赔偿与黄开雄发生纠纷。事故发生后,经邹某所在的马家村调委会多次调解,由于赔偿的差额太大,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调解未果,8月16日,邹某到高田乡综治维稳中心就房屋损害赔偿事宜请求调解。
高田乡综治维稳中心在查清事实、明确各方责任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当事人就损坏房屋赔偿事宜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黄开雄一次性赔偿给邹符友12000元的经济损失,房屋墙子被打开的裂缝由邹符友自己维修恢复,邹某自愿放弃其他一切追偿权利,并当场履行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