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2-12-06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决议,掀起新一轮学习宣传宪法热潮。12月6日上午,适逢高田乡赶集,高田乡党委、政府组织了由司法所牵头,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民政所、工会、劳动保障所、高田卫生院、威信路政管理大队、罗布交警中队、罗布人民法庭、罗布工商所等相关单位配合,在高田乡集镇街道开展声势浩大的高田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
活动中,高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朱相海同志代表中共高田乡委员会、高田乡人民政府就如何开展好高田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活动作动员讲话,参加法制宣传活动的法律知识宣讲人员向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禁毒条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图片展示、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宣传形式来宣传国家的法律;设立了法律服务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材料,还为群众讲解了遇到纠纷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对群众现场提出的法律、法规问题进行解疑,让广大群众了解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全乡共出动法律宣讲人员12名,悬挂宣传横幅2条,展出法律宣传展板10块,发放宣传法律资料15000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1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2件。
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乡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增强和培养了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为“六五”普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