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3-10-2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预防和惩处公车私用,威信县人民法院采取五项措施严抓公务车辆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学习,转变意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禁酒令》、《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本院车辆管理制度》和上级法院关于车辆问题通报及有关警车管理规定。通过学习,强化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干警转变以往“公车办私事”的念头,自觉遵章守纪,抵制车辆腐败。
二是加强用车审批,防止公车私用。公务用车,先由用车的部门负责人提出用车申请,报主管副院长核实审批,再由院办公室根据出车路程长短、路况等实际情况予以派发车辆,确定燃油用量。随车配备《行车日志》,记载出发时间、返回时间、用车去向、行车路线,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员共同签字确定,实行随车监控。
三是严格入库,规范停放。在双休日、节假日,除了公务用车或应急突发事件,所有公务车辆统一回院入库,车辆钥匙统一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管理。
四是张贴标识,接受监督。与全县公务用车标识张贴行动同步,积极参加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杜绝公务用车乱停乱放、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将车辆停在宾馆、娱乐场所等地。
目前,全院各部门按照要求严格管理公车,有效杜绝公车私用腐败现象,机车油料费、维修费用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