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3-04-09
近日,威信县人民法院庭前成功调解一起因原告修建房屋倾倒垃圾与被告发生口角抓扯,导致原告受伤的身体健康权纠纷案。
原告范孝凤与被告杨汝龙均系威信县扎西镇石坎村杨家寨村民小组村民,双方比邻而居。2012年7月29日,原告范孝凤因修建房屋倾倒建筑废弃渣土时与被告杨汝龙发生抓扯,致使原告受伤。原告受伤后在威信县仁安医院住院治疗9天产生医疗费1585.36院。2013年1月17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4035.36元。
该案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前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之处,被告自愿支付原告经济损失费2000.00元。双方重新拾回了过去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