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3-11-01
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出台《内部网络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多措施加强网络平台管理,确保办案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内部网络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界定网络系统管理人员、办案人员、院庭领导网络使用权限及责任,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禁止冒用他人身份登录法院内部网络办案系统,严禁外单位人员(包括干警亲属)使用本院内部网络办案系统及设备。
《办法(试行)》规定办案相关电脑只能接入法院内部网络,每部门只留出一台电脑联接互联网用于查阅法律法规等资料。内部办公信息网设备与互联网物理隔离,联接过法院内部网络办案系统的电脑禁止再接入互联网,禁止移动存储设备(移动硬盘、U盘、软盘、可擦洗光盘等)在法院内部网络办案系统设备与互联网设备之间交叉使用。
《内部网络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试行一段时间以来,对防控网络威胁和泄密风险,保证网络办案系统安全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