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3-08-28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法庭开庭审理,是威信县人民法院落实阳光司法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把人民法院的审判置身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真正实现阳光司法。
8月20日下午14时,威信县人民法院罗布法庭就邀请了部分县、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镇“三合一”干部及群众共计40余人,全程观摩旁听了一个劳务者受害者责任纠纷案。
原告威信县宏达煤矿是罗布法庭辖区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2011年,四川省筠连县人王某到该矿务工,从事巷道维护工作,其在工作过程中被巷道落石致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治疗好转出院后其与宏达煤矿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通过近三个小时的庭审,最终在法官的不懈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宏达煤矿一次性赔偿原告王某各项费用60000元。
庭审结束后,无论是双方当事人还是参加旁听的代表们就该案的审判程序、法官审判作风、法官仪表等方面给予较好的评价,认为庭审节奏严谨流畅,司法礼仪规范,审判效果很好,真正做到了公正、高效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