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6-05-30
——记高田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二十年土地置换纠纷
近日,家住威信县高田乡新华村大埂上村民小组的村民张某来到威信县司法局高田司法所办公室,请求司法所调解他与本村民小组赵某发生的一起二十年土地置换纠纷。
事情还得从二十年前说起,1995年8月,张某与本村民小组的赵某相互兑换土地来耕种使用,张某用其自己的土地“吧二娃”地块来兑换赵某的“棕树田”、“团丝栗”两块土地来耕种使用,在1995年8月至2016年3月期间,双方都按照当时所兑换的土地来耕种使用,未曾有过任何争议,2016年3月28日,赵某把其兑换的土地“吧二娃”地块以3.2万元的价格出让给本村丝栗沟村民小组的村民李某管理使用,2016年5月21日,李某请人在此地块里挖新修房子的地基时,张某出来阻挡干涉与赵某因此地块争执发生纠纷。
情况调查了解清楚后,2016年5月23日中午,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调解,在调解中,张某称当年与赵某兑换土地是兑换来耕种的,不是兑换来出让的,要求原来这兑换的土地各归原主,赵某说:“这兑换土地的事情已经20多年了,已经兑换给我的地块我怎么处理是我的权力,你没有任何权力来阻挡和干涉”,双方争执不休,此案件的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向双方当事人讲述《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又分开向各自做思想劝导工作,希望能调解成功,妥善的解决该纠纷。经过3个多小时的集中又分开和分开又集中工作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张某终于承认了20年前两家兑换土地的事实,赵某愿意拿出部分补偿金给予张某的补偿,至此,张某与赵某的这起二十年前的土地置换纠纷终于得到了解决。
文章来源:高田司法所 作者:张世倾 【责任编辑:王宗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