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6-06-27
近日,威信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成功调处一起 “冷战”两年的离婚纠纷案,原告、被告双方破镜重圆。
原告余某与被告陈某于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开始同居生活,2009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共同生育一个子女。2014年,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吵闹,并“冷战”至今。2016年6月,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后,法官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双方除了“冷战”之外,原告没有其他的离婚理由,法官便及时通知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通过法官理与情的耐心调解后,被告愿意主动与原告沟通,不再“冷战”,原告也愿意与被告和好,双方终于在两年后第一次说上了话。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脸上洋溢着久违的笑容。
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产生矛盾在所难免,婚姻是家庭成立的基础和标志,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功能细胞,是个人生长的人生摇篮,稳定和谐的婚姻关系有助于家庭发挥正常功能,有益于社会的安定和谐。夫妻在家庭生活中应本着对婚姻家庭认真、负责的态度,相互包容、帮助、理解,加强沟通,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和稳定的家庭关系。
文章来源:威信县人民法院 作者:马启贵 【责任编辑:王宗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