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宗玖 来源:威信县政法委 发布于:2016-07-21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联动机制,努力化解和减少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威信”、“法治威信”建设,威信县多举措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一、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把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为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矛盾纠纷问题突出的乡镇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乡镇、单位,依法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二、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在人员配备、经费拨付上给予支持,把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水平高、工作作风实、做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基层调解组织中来,确保矛盾纠纷有人解决,解决得好。
三、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总结经验,相互交流纠纷解决技巧;在履行职责中掌握的基层治安隐患、发现的纠纷苗头、解决纠纷的基本情况,在相互之间进行沟通反馈,实现信息传递的互联互通。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使各类纠纷主体能够尽快获取信息资源,切实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
四、强化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月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时期进行集中排查,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五、强化队伍建设。让懂法规政策、熟悉业务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大局意识好、责任感强的人员担任本部门(单位)专、兼职调解员。进一步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调处化解矛盾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专业化、职业化调解。
六、强化法律宣传。通过LED、发放法律知识小册子、巡回宣传、集镇逢赶集天进行法律宣传等方式宣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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