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6-08-08
8月4日下午,威信县司法局高田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2016年5月,威信县高田乡大湾村大湾村民小组农民雷洪廷、雷洪相、雷洪程、陈平、陈红才等5人与本村陈交村民小组陈乾才口头协商承包修建房屋主体工程,双方议定工程款为18000元,陈乾才负责建房材料,雷洪廷等5人负责支砌墙体和支模打板,房屋主体工程完工后,由于房屋水泥板面出现漏水,陈乾才以此为借口拖欠雷洪廷等5人工程款,造成雷洪廷等5人就拖欠的工程款与陈乾才发生争执引起纠纷。经所在的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未果,雷洪廷等5人到高田司法所请求调处。
高田司法所受理此纠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通知陈乾才来到高田司法所核实相关情况,并向他宣传讲解《劳动合同法》知识和刑法规定“恶意欠薪”的法律后果。经耐心释法讲解,陈乾才认识到欠薪的违法性,同意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在征得农民工雷洪廷等5人同意后,双方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一、雷洪廷等5人给陈乾才修建房屋的工程款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圆整),由陈乾才在2016年8月4日支付;二、陈乾才的房屋水泥板面出现裂缝漏水问题,由雷洪廷等5人一次性赔偿材料费、维修费2000元,由陈乾才自己购买材料自行维修;三、自雷洪廷等5人付清2000元的材料费和维修费赔偿后,陈乾才及家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找雷洪廷等5人纠缠和闹事。
文章来源:高田司法所 作者:张世倾 【责任编辑:王宗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