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7-05-10
你侬我侬,彩礼是心意;你恨我走,彩礼是债务。这就是现在婚约中彩礼的现实现象。
近日,威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原告周某平与被告张某飞经人介绍认识,经过短暂相处,在周某平给付了6万元彩礼之后,双方共同生活,但不到一年,被告便因感情不和私自外出,且音信全无。原告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彩礼。
承办法官使用QQ、微信、电话、走访等多种方法找到被告并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之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返还了彩礼,双方各奔前程、彼此祝福,结束了这段冲动之下缔结的缘分。
文章来源:威信县人民法院 作者:李龙梅 【责任编辑:王宗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