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7-05-22
近日,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因小孩踩踏农作物引发的身体权纠纷案。
2016年11月11日,吴某甲到地里干活,见范某孙女在其地里踩踏,随口便吼:“你这个鬼娃儿在地头踩啥子”,范某听见后便与他发生辱骂,并相互抓扯、打架,范某的朋友吴某乙见状也加入对吴某甲推搡。后吴某甲就医疗费用向威信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经审理后判决范某、吴某乙赔偿吴某甲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142.59元。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吴某甲遂向威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二被执行人不但拒绝履行义务,且辱骂、推搡执行干警,并叫其亲属前来阻止、妨碍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案件处理不好的话以后还会继续产生矛盾纠纷,,执行干警将二被执行人及前来阻止的亲属强制带至执行局办公室,待他们冷静后,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明理释法,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后,执行干警从“邻里关系和为贵”等方面组织双方耐心调解,终让双方握手言和,案子成功执结。
文章来源:威信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春友 【责任编辑:王宗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