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7-05-22
近日,威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2004年,威信县扎西镇甘河村的李某外出务工与湖南省的鲁某恋爱,后双双回到甘河村那个一贫如洗的家中同居生活,2005年,双方共同生育一子李小甲,自此李某外出务工赚钱,鲁某在家务农带娃。
2012年,外出务工的李某却悄悄与另一女子登记结婚。家,依然还是那个一贫如洗的家,李某却早已不是曾经的李某。2017年3月,了解情况的鲁某将李某告上法庭。可尽管鲁某和李某以夫妻名义同居达8年之久,但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以后,未按婚姻法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结婚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鲁某的委屈只能默默忍受。又因双方同居期间没有共同财产,办案法官只能就子女抚养问题让他们达成了协议,自此结束了他们的同居生活。
承办法官感慨:如果当初鲁某有法律意识,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会出现李某悄悄与别人结婚的事了,生活中要学法懂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威信县人民法院 作者:黄朝琴 【责任编辑:王宗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