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8-11-21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威信县人民法院罗布法庭以司法为民为主线,在审判工作中对老、弱、病、残、远、贫的当事人坚持上门办案、上门庭审、上门调解等,将便民司法落到实处。
2018年,威信法院在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了三起案件:第一起原告张某某与被告赵某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承办法官在上门办案过程中得知被告赵某某因腿疾行走困难,遂在其家中进行庭审。第二起原告罗某某与被告魏某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被告魏某某系高龄产妇,怀孕期间在家保胎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在被告魏某某家中进行庭审,并主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送法到家”赞不绝口。第三起原告韩某其与被告雷某某、第三人韩某香追偿权纠纷,第三人韩某香因交通事故致使双腿截瘫,只能卧床,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在韩某香家中开庭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均有多名群众旁听庭审,即实现了“送法到家”,将法律知识以大白话方式向百姓宣传,让广大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明白,也实现了便民司法,从送达、举证、开庭、宣判全程服务到家。
文章来源:威信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宗玖】